蓄电池使用
⒈当使用蓄电池供电时,显示窗左方的"电池电量"指示符会指示当前蓄电池所剩的电量:
三个指示符全亮表明电量充足;下面的两个指示符亮表明电量较足;只有下面一个指示
符亮,表明电量不足。电量不足时应考虑给蓄电池充电,如继续使用则蓄电池电量继续减少,仪表会自动切断电源以保护蓄电池。
⒉把蓄电池连到仪表上,再接通交流电源,仪表就会对蓄电池充电(充足约需30 小时),如
需快速充电请使用充电器。
⒊蓄电池使用时,务必先充足电后再使用。
⒋蓄电池连接线上红线为正(+),与蓄电池的正极相连;黑线为负(-),与蓄电池的负
极相连。
⒌把蓄电池正负极性接反或短路均可能使仪表的直流保险丝断路以保护仪表及蓄电池,这时
把蓄电池正确连接后,再更换直流保险丝可恢复正常使用。
⒍蓄电池属易耗品,不属三包范围。